你想象中那么善良,有些事情不是我不去做不去想就过去的,我终于要去面对着肮脏的血液了,祝福我成功吧。”

还未等他做什么,无形中竟然有一股力量破开他的结界将他扔了出来,等他再度醒来,居然靠在哮天犬的脊背。

“曲昀,你终于回神了!在这里灵魂出窍,你还好吧?”

第14章友谊的小船(中)

丁俊明觉得自己从生下来就是有罪的,是不可宽恕的,他曾经在古书上看到过这样一种花的描述——它生于罪恶,长于罪恶,用鲜血染成,盛开之时必是挣扎于罪恶鲜血之中,越深的罪恶,花朵便会开得愈发艳丽。

然而它却有一个十分美丽的名字——曼珠沙华(大误)。

曾经一度他以为自己与曼珠沙华极为相似,同样生于罪恶,同样艰难存活,他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拥有这般肮脏的血脉,所以他变得“懦弱”变得“自卑”,他不想让任何一个人看到他,看到他不同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

而那些责骂欺负什么的,他就无所谓了,他的身体完全可以承受那些。

然而这个世界上,总会出现一些救赎,生活在黑暗中的人们如果见到光明,那么渴求光明的人们就会虔诚地祈祷光明的到来,而如果光明不愿接触黑暗的人们,那么这些人就只好改变自己,让自己披上光明的大衣扑向光明的怀抱了。

如此,他,丁俊明,一个卑鄙的人们就披上“光明”的外皮去接近光明了。

他生来有一双极为灵敏的眼睛,这双眼睛可以看透一切的障眼法,不论是机器还是异能还是精神力,在他的面前统统都无所遁形,这是丁氏一族的独有的能力,而且只有隔代遗传,代价是生下他们的父母,都会在他出生的那天死去。

所以,他的生是用至亲骨肉的死换来的。生来便克杀父母,他被视为不详,所以虽然他的大伯对他非打即骂,但也确实是他力排众议保下了他,让他活了下来。

而就是这样一双眼睛,竟然看不透这个叫做曲昀的男子,他看任何人都是一种透着血雾的感觉,唯独此人,周身的祥和都要溢出来了,他不由自主地靠近他。

于是他开始“居心叵测”地接近他,用尽一切可以让人同情的手段,而也许是他的伪装真的太过出色,计划都实现得分外地顺利,他开始被他唤作小丁,被他收入店铺做了店员,他有了他的终端号,他开始憧憬未来。

还没等他毕业投奔,噩梦就降临了,一切都源于……他的血脉,肮脏的血脉。

他最后还是妥协了,名誉他不在乎,金钱他不在乎,毕业他更不在乎,但他确实在乎抚养他长大的大伯和……老板。

这份感情无关风月,他觉得自己更多的是渴望成为他这样的人,生于光明,长于光明,活得耀眼放肆。

走进这座被黄沙覆盖的地下城市,丁俊明就没打算活着出去,用他的血液激发的怪物,那肯定是比他还要肮脏的存在,就算是为了这个世界吧……刚要烙印下自己的精神印记,几乎是一瞬间的时间,他的神智陷入了沉睡。

等他再度醒来,他看到了无数张他再也不想见到却无法忘记的脸,也看到了一张时常忽略却从不忘记的脸,鬼使神差地,他竟然觉得在这里说话可以被对方听到,出于这样诡异的想法,他轻轻开口吐露自己最真实的自己。

冥冥中有一股力量袭来,于是,沉睡再度袭来。

——————

“我灵魂出窍了?”他不是真身进去的吗?他怎么一点感受都没有,这太不科学了!还有那个类似图腾又像是文字的图案,它究竟代表着什么呢?

哮天犬大呼了一口气:“自然是灵魂出窍了。”要不是为了替你看身体,他才不会这么傻趴在沙漠上呢╭(╯^╰)╮!

灵魂出窍果然对他的身体耗损很大,曲昀很确信这次出窍并不是出于他自己意愿,但若不是他的意愿,这个星际竟然有能够操控他意志的人……他不相信,除非是那些大能们醒来了。

黄沙漫天,身后是巨型的仙人掌,曲昀忽而福至心灵,捧起哮天犬的狗头:“哮天犬,看着我的眼睛。”

“……”什么鬼?

“看我眼睛里面的图案,你有没有觉得很熟悉?”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种感觉真是非一般的不好,就好像本来固守在自己手心里的东西悄悄从手心溜走了一般。

二狗子想你这个人真是太无理取闹了,这个世界他怎么可能会有熟悉……“曲昀,这是凤族图腾。”声音竟然一点都不蠢萌了,凛然的样子与曾经杨戬出征时一模一样,不过下一刻就原形毕露了:“凤族的审美就是差,丑得这么新奇,就算再过一万年我都记得。”

==应该是你的审美奇葩吧,这明明很华贵美丽而神秘好不好!以你的审美圈了圆圈挂两根肉骨头肯定已经美得没边了吧。

不过……凤族图腾吗?他去洪荒的时候连封神都结束了,龙凤大劫的时候他估计还在二十一世界的孤儿院里当独行侠努力读书,他能够觉得有些熟悉已经很不容易了,毕竟龙凤大劫这种只比开天晚那么一些些的事情,在他穿越过去的时候已经算是远古历史了,若非是偶尔见过那么一次,他肯定连熟悉感都没有!

至于偶尔的那么一次,说出来……不说也罢,那样修为的人品性竟然这般恶劣,简直对不起他高贵的出身和完美的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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