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走到前台,从兜里掏出几块钱搁在桌面,他懒散地摆摆手:“我走了,你早点睡。”
王田宝“嗯”了声,专心听偶像的歌,摇头晃脑冲他抬抬下巴:“拜拜!”
到家正好八点半,天已经乌黑。
陆朝刚到门口,“噔”一声,里面开了门。
“奶奶,不是让您别老等我回来吗?”
“人年纪大了,哪那么早睡得着?你饿不饿?我锅里温了疙瘩汤,你要饿就去吃一碗。”
陆朝把自行车推进去,好笑地摇头:“我吃了晚饭才出门,没那么不经饿。”
头发半白的慈祥老人跟在他后面,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老花镜,同样笑着说:“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当然要好好补充营养,你爸妈在电话里跟我嘱咐,要多买些有营养的食物给你补身子,他们还让我转告你,好好学习,考上大学,然后……诶,朝儿,你胳膊怎么在流血,哎唷疼不疼啊?”
正听得不耐烦,想找理由脱身,忽然觉得不对劲。
流血?陆朝闻言怔住。
循着奶奶的视线低眉,他看向自己右臂肘关节处,那儿确实有一抹鲜艳而纯正的红色,大约两厘米长,乍一看,是还有些像鲜血。
陆朝忍俊不禁,突然想笑。
什么血啊,那是口红印儿。
“朝儿,怎么啦这是?哎哟,得快止血。”
“奶奶,不是血,是……嗯……是红色油漆。”
老人一脸奇怪:“油漆?哪儿沾上的?”
“不知道,没注意。”撒完谎,陆朝触了触鼻尖,“奶奶,我先上楼洗洗。”
“嗯嗯,去吧!”
进了卧室,陆朝拉上窗帘,站在窗下发愣。
什么时候沾上的?大概是扶她那一瞬?
当时她整个扑入了他胸膛,为了站稳,手指还紧紧抓着他手腕。
依稀之间,是有一团温软触在他手臂,他却一无所觉。
没什么大不了的。
五指穿过短发向后捋了捋,陆朝好笑地弯了弯唇。
只是巧合而已,算了,洗洗睡吧!
拿了毛巾,陆朝沾水擦掉口红痕迹,转身去浴室洗漱……
双休很快过去,周一清早,睡了整宿的泓镇逐渐鲜活起来。
街上的几家早点铺子差不多时间开始营业,起得早的人们已经开始品尝第一锅出炉的锅盔了。
因为沈莺莺崴了脚,沈家昨天临时开了个简短会议,在沈莺莺“上学难”的问题上,大家展开了激烈讨论。
最后得出结论,沈樾弟弟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遂决定,沈莺莺以后提早一小时起床,搭沈蔚他们上班的顺风车去学校。
这可真苦了“起床难”沈莺莺同学了!
这不,天刚微微亮,她就迷迷瞪瞪不知被谁拉了起来。
梦游似地洗漱穿衣,又食不知味地啃了个包子,被塞进了车。
很快,又被丢了下去。
沈莺莺孤零零站在学校门口,冷风一吹,终于清醒。
哎,开天辟地头一回,她沈莺莺居然这么积极地来上学。
沈莺莺不甘心地摇头,杵着爸爸特地塞给她的棍子,“身残志坚”地走到教室门口等开门。
太惨了。
还好有卓靓丽鞍前马后的伺候她,简直宛若天使。
当然,这个天使主要还是因为免费得了口红的原因。
上午第一节课才下,卓靓丽就迫不及待拿了小镜子躲进厕所试口红色。
出来后,看沈莺莺眼睛里满满都是崇拜。
泓镇的女人们都不怎么爱化妆,大家自然俭朴又持家,所以口红真的算比较稀奇的玩意儿。
但她们家莺莺居然可以自己做出来哦!
“莺莺,我绝对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成为出色的设计师造型师,还有什么什么师,反正是大师级别的师。”
两人坐在老地方吃饭,卓靓丽一边夸,一边殷勤地把自己碗里的火腿夹给她,“来来来,莺莺,多吃点好的,脚会好得快。”
“嗯。”毫不客气地把火腿肉塞进嘴里,沈莺莺点头,她是得快点养好脚伤,每天提早一小时上学,她简直生不如死。
“对了,莺莺,你脚怎么又崴了,是我记错了吗?你以前好像崴过一次。”
“卓靓丽,你居然还好意思提这事?”
“我怎么了啊?”
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