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琴这类弦乐器基础的话很快就能上手。”
林筝却笑着婉拒了:“我都不会,能弹出什么?要不你弹一曲?”
她以为谭湛肯定会拒绝,
然而出乎意料的,谭湛答应了,他落落大方地拿出了吉他,调了调音,然后选了一支曲子。
那是一支林筝从没有听过的曲子,随着轻巧的音乐,谭湛淡淡的磁性的声音便也这样若有若无的飘来,都说想做新闻主播的人都会经过严格的播音课程训练,谭湛的声音浑厚又不失那种少年质感,磁性又带了点使坏的小性感,他弹唱的是一首英文歌曲,一口美音饱满漂亮。他就那样随意地坐在飘窗前,身后的绿色植物掩映着他修长的身躯,室外是浓重夜色,室内是他温柔低沉的嗓音。
林筝心中复杂万千,她想起了她年少时候那个曾经一闪而逝的许愿,她希望在她20岁生日的时候,会有一个英俊的男生能够弹着吉他在她楼下祝她生日快乐,但是她一直没有等来20岁生日,她的记忆停留在19岁,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她的20岁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因而看着此刻的谭湛,她总有一种时光恍然的恍惚感,然而内心仍旧涌动着细小但执着的感动。不论过去失去了多少,未来有多么艰难,但活着真好,活着才能听到这样生动的音乐,才能在夜晚有人一同吃夜宵,这么平凡,但也这么细小的温暖着。
一曲终了,林筝还犹自沉浸了片刻,才终于意识过来热烈地拍起了手。她黑亮的眼神炯炯地盯着谭湛,倒是让谭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林筝调
侃起来:“你以后要是失业了,我觉得以你的吉他水平,去街头卖艺都能月入可观的数额。”
谭湛笑起来:“其实我在美国时候真的去街头卖艺过。”
“真的吗?”林筝瞪大了眼睛,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丝毫不掩饰的艳羡,“我也好想去街头卖艺啊,以前我特别想背着大提琴,找一个人来人往的广场,往那里一站,就开始演奏。可是太忙了,我连去街上卖艺的时间也没有……而且他们都很反对……”她讲起大提琴,忍不住也有些淡淡的失落和自嘲,“可惜现在我都不想碰大提琴了。”
“你想试试吉他吗?”谭湛把吉他往林筝手里递去,“我可以教你,真的很简单,你很快就能学会的。”
林筝知道理智应该拒绝,然而她最终还是敌不过音乐和旋律的诱惑,她无法再去面对大提琴,但她的内心仍旧狂热地爱着音乐。
她学着谭湛的样子抱住了吉他,谭湛开始指点着她告诉她吉他的原理、怎么看懂吉他的六线谱,怎么弹奏吉他。
大约真的是因为有大提琴的基础,对于其余乐器也都那么点触类旁通的优势,林筝很快就对吉他也摸索出了那么一点门道,竟然磕磕巴巴也能弹出简单的曲子。她兴奋地抬头,才发现谭湛正微笑着看着她,他的那个微笑看起来完全冲散了他平日里的那种冷峻,总觉得让他多了点更容易让人接近的生活气息。
没来由的,林筝觉得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被小猫爪子般轻轻地挠了一下,并没有挠出伤口,但总觉得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感受,像是被这么轻轻一抓抓出了故障,整个人体验着一种从未有过的莫名情绪。
林筝这才意识到今天晚上她和谭湛说的话实在是太多了,她如梦初醒般地看了眼挂钟,才发现已然近11点。谭湛也发现了林筝看挂钟的这个动作,就在他以为她会就此告辞的时候,林筝走到饭桌前,把桌子清理了,然后端着两个空盘子,顺手帮谭湛洗了。
“谢谢你的夜宵,我就洗碗报答你吧。”她笑了笑,“我回去了,早点休息吧。”说完,这才转身离开了谭湛的屋子。
在她走出去之前,谭湛抱来了那盆她喜欢的鹿角蕨:“给你。”
她撩了撩顺势洒下来遮住半边脸庞的碎发,抬头朝谭湛露出笑容:“谢谢。”
林筝的动作非常自然,包括她顺手洗碗这件事,能看出她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并非刻意在谭湛面前表现,她不像谭湛认识的那些女生,在得知他的家世后,在他面前,就会变得特别体贴贤惠温柔。林筝却不一样,她早就知道自己有一辆宾利,知道自己高价拍卖得到了“舒曼”,知道自己在哪里工作,但她从来没因此把谭湛高看一等,也没把谭湛因此区别对待。
即便现在已经没有人会对富有的人露出明显而直接的巴
结,但那种围绕在身边隐隐的讨好,谭湛仍旧是能感受到的,而除了这种态度外,还有另外一种相反的对待,那就是有些人隐隐的仇富,谭湛因为家庭背景受到过很多不应该有的笑脸和附和,也因为家境受到过更多背后的指点和议论,他们一边羡慕他,一边鄙夷他,因为过分富有的家境,有些人习惯直接否定他的能力和成绩,他们看不到他的勤奋和努力,只看到了他的起跑线,把他所有的成功都归结为此,却不知道,即便起跑点有优势,如果躺倒了不跑,还是会被赶上的。他诚然比他们富有和有优势,但他更比他们努力和坚定。
在这种刻意的讨好和微妙的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