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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王子簍-u,n?

“查理斯,对不起,我,我很抱歉!”

站在我面前的金发碧眼的高大男人一面说着抱歉,一面露出了我从未见过的神色。

就像是被遗弃的小狗一样,哀伤,忧郁,和他的形象以及名号完全不符。

他的名号,是能够割裂一切的“烈风”,优雅,坚定,不带一丝犹豫的割开敌人的喉咙,吸光他们的血液!

没错,他是吸血鬼,同样,我也是……

在这片大陆上,各种种族并存着,我们吸血鬼不过是数量微小的稀有种。

几千年的历史并不能掩饰一族没落的事实,实际上,吸血鬼家族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难!

那就是——狼族的崛起!

狼人比我们拥有更加强壮的身体和更加强大的力量,而我们这些夜夜沉浸在歌舞,聚会的绅士小姐们却只剩下维持体面的礼仪文化,以及潜在身体里的,无法抗拒的对血的渴望……

站在我面前的,是我们血族之中最富传奇色彩的“烈风”,是吸血鬼中最为高贵的珀克斯一族的长子。

如果用人类的话来说,那家伙就是王子……高贵,优雅,具有绅士风度。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看上我这么不起眼的角色,他只是在一场舞会上,在万人瞩目下,披着柔和的灯光向着我走了过来,并且友好的伸出了手,稍稍前倾着身子,“你好!我是德尔威顿珀克斯,很高兴见到你,不知今晚……”

我记得我和他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对不起,阁下,我……是男的……”

和他的金发明显不同,我的头发和夜一样,乌黑……一头乌黑的长发垂到腰部,常常让别人误将我当成女性。

他先是有些诧异的睁大了眼睛,随后又温和的笑道,“没关系……还是很高兴认识你……”

接着,他凑到了我的耳边,低声说道,“今晚还是很想要你,查理斯……”

不必惊讶他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因为胸前的名牌上写着,而挂着名牌的人,都穿着统一的燕尾服,带着白手套,因为他们是穿梭在舞会上的服务者。

于是,被大家誉为王子的男人,在这场舞会上,选择了我这么个小小的服务生,令无数漂亮的女士们大跌眼镜。

而我,在众人鄙夷嘲讽的目光下,很大胆的牵住了王子的手,离开了宫殿。

那一晚上很激烈,我不知道原来“烈风”在这种时候竟然像是个饿坏了肚子的孩子,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把我当做了食物,总是不停的咬着我的脖子,险些被他咬破!

那晚事后,我的脖子和胸口上被咬下一排排牙齿印,于是我更加确定自己成了王子的磨牙棒。

我很平静的穿戴好衣服,准备回到自己的房间自己的棺材里去。

我明白,对于王子而言,这一晚上算不上什么。

我们不像人类,有道德lún_lǐ观念的束缚,对于我们,这种事和吃饭睡觉是一样的,不过个人有个人的爱好和目的。

除了纯血统的大家族外,混血的(人类被吸血鬼咬过后变成吸血鬼的)基本不会靠这种事情来传宗接代,所以,在混血和比较低级的吸血鬼中,不存在性别差异,上床的对象是男是女都无所谓。

但是,像是王子这种高贵血统的吸血鬼,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正,必须和同样纯正血统的贵族结合,所以对于他而言,这一晚上,不过是场游戏。

我是这么认为的,只不过是陪着王子玩儿游戏而已。

但是我却没料到,德尔威顿簍-u,n蚁胂蟮牟惶一样…?/p>

他没有放任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反而将我拉进了他的棺材里去,被他抱在怀里一起睡觉的时候,我浑身不适应,恨不得将这需要洋娃娃的王子踹出棺材!

第二个夜晚来临的时候,王子说出了这辈子我听闻过的最荒谬的话。

“查理斯,我喜欢你……一直呆在我身边好么?”他拉着我的长发,亲吻着,微笑着,温和的神色让人不免脸红心跳。

怪事了,这战场上令敌人胆战心惊的“烈风”竟然会笑的这么柔和……

“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注意到你了,查理斯,你没察觉到吧?”他看向了我,目光狡黠,“你可真是个让人觉得新奇的小家伙……我可以称呼你为百变查理斯么?”

“德尔威顿大人,我……”我想要狡辩,不不不,是解释的时候,他忽然伸出手指,放在了我的唇间。

“叫我德尔威顿就行了,我不想听你用敬语,查理斯。”他笑着凑过来,贴着我的耳朵,“当然,我也不会追问你为什么总是换身份,从服务生到怪盗到吟游诗人到贵族公子……我只想知道,查理斯,你愿意簍-u,n以谝黄鹈矗坎辉儆帽鸬纳矸荩而是以我德尔威顿的情人的身份……?/p>

我能拒绝么?

服务生是我现在,在菲尔斯堡的身份,而怪盗是我两周前在离菲尔斯堡不远的彼得市的身份,吟游诗人是一个月前在莫林修斯时用的伪装,而贵族公子则要追溯到半年之前,为了漂亮女人们混迹在人类的皇宫里使用的身份……

这位王子大人竟然早在半年前就注意到我了,并且将我的动向掌握的一清二楚。

“我不是……情报商人……”我小声嘀咕道,紧紧的盯着德尔威顿。

一般人的理解,情报商人和那些不自量力以为能够杀死吸血鬼的吸血鬼猎人才会不停的换装,但这显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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