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需要大约多少血液?”菲利克斯插了一句。

“没有资料。”鲁道夫回答道:“每次吸血,血族会将受害者的血全部吸完,免得落下活口。而且传说吸血鬼不能吸死人的血。死人的血对他们来说如同是毒药,他们会吸到被害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前。如果按照这样计算的话,一个正常人,有五千毫升血液,在失血1500毫升时会休克,二千五百毫升就可能死亡。而普通人献血的耐受性是五百至一千毫升。”

这就很容易计算了,如果是提供五百毫升的血液,那么六个血族,每周就需要三万七千五百毫升的血液,也就是三十八个人每人献血一千毫升的血液。

而这个小镇总共只有一百五十个人。一个月下来。就是镇上的每个人都吸了个遍。普通人需要二到三个月才能恢复献血前的体能。一个月一次的话,怪不得这些人的脸色跟死人差不多。

“这些血还不够。”程千寻摇了摇头,计算了一下:“一个月就献血一千毫升,那么这些人不脸色象死人。而是本身都快成死人了。他们应该还喝其他的血,羊血、牛血什么的。”

“没有血的时候,老鼠血也会喝。这些牲口被吸干血后,就不用屠宰了,直接分割着吃了。”鲁道夫又略微计算了一下:“这样的话就够了,每周十个人的一万毫升血量,加上牲口的血,能够让他们喝饱。”

以利亚又补充了一句:“加上路过的旅客、商贩,足够和平相处了。”

程千寻回忆了一下:“他们应该不会经常攻击路过的人。今天我们去,那里的居民也是对我们建议可去可不去。”

这就又有点奇怪了,路过是需要经常献血,那么索性就让路过的人去送死,这样的话。就可以省了二个人去献血了。如果是二个人过去,那么就是四个人不用去献血,有什么不好的呢?

菲利克斯得出了结论:“这些居民也是在保护他们。”

如果老是有人走到这里失踪的话,多少会引起其他地方人的注意。因为一旦被吸血,那么绝对不能让这人再活着出去,否则这里有血族的事情就会扩散出去。而今天程千寻和鲁道夫去买东西,他们是要去朋友那里的,最好还是让他们去了后再回来,到时死了才不容易被人关注。

想想这里没有很沉重的赋税、没有徭役、没有压迫,简直就象个世外桃源,就连强盗和山贼来了,也是有来无回,只需要每周十个人每人给个一千毫升的血。看来他们不光是给了保护,还给了其他的,让这些居民死心塌地。而对于本来就是对付最难对付的战争心理疾病的费恩来说,真是掐中老本行了。

程千寻当然明白目前的形势,这个组如果有了戈登,再加上其他人,确实实力能提升一大截,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此时肉烤好了,是上好的羊排,大卫将羊排用匕首顺着骨头往下切,弄成一条条的放在铁盘子里,稍微撒了点盐后递了过来。

道了声谢后,她接过盘子吃了起来。

鲁道夫想了想后道:“今晚轮班睡觉,明天如果是大晴天,我们去他们住的地方。”

血族不能见阳光,所以很多猎捕的方法就是白天去老巢,随后打开他们睡觉的棺材,要么将他们拖到外面有阳光的地方,要么直接用锐器或者木桩插入他们的心脏;还有种方法就是直接割下他们的脑袋。

程千寻没有说话,继续低着头默默吃着。

“我多挂几串大蒜。”大卫站了起来。这个镇大蒜头还是有卖的,但作为欧洲最主要的调味品、没见居民挂在门口,很多人嘴里也没有大蒜味道,量很少、几乎全买来了,看来居民和血族达成了共识。

“给我来一串!”以利亚赶紧地去拿了一串,他居然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随后又躺下、合上眼继续和一直在睡觉的尼古拉斯凑在一块,两人共用一个地垫和一条被子。

这是个好办法,于是不光是洞口大蒜当帘子挂,每个人脖子上也不管好看不好看的挂上一串,这才放心地睡了。

夜深了,月亮在云朵里时而冒出头,时而又隐藏起来。加上密林里的参天树木遮天蔽日,下面显得一片黑暗。此时如果在镇上的话,也看不到山上有火光。

鲁道夫值班,他将吃剩下的羊骨头扔进了篝火里。骨头不能随便乱扔,万一吸引来山上什么野兽,埋了还需要花力气,索性就烧了。看到程千寻躺着翻来覆去,轻声问:“睡不着吗?”

程千寻转过身体,慢慢坐了起来:“嗯。”

并不是下午睡了一会儿,而是有心事。这怎么可能睡得着,明天就要首次的进攻,到时走进那城堡,到了昏暗的地方打开棺材,要将棺材里曾经的队友全部杀死,这叫她情何以堪。

“你明天不要去了。”鲁道夫将骨头继续往火里一条条慢慢地扔着:“就在这里烤肉烧汤,如果不行,我们会立即退回来,那也有东西吃了。如果我们能成功,通道的出口应该也会为你打开;如果回不来,你一个人过不下去的时候,就直接去找戈登或者斯内德、雷格尔三个人。”

戈登他们三个人是原来的队友,对她下手会干脆利落点,这样死得也能舒服点。程千寻微微低着头,下垂的眼睑,篝火的红光映衬在脸上,感觉有点暖和。

火中烧干的树枝和骨头不时“噼啪”作响,可她还是觉得冷,那是发至内心的寒意和悲伤。

突然间,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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