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主要负责北京内城九座城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还负责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实际为清朝皇室禁军的统领,品秩为“从一品”。

永乐二年(1404)设北京兵马指挥司,定都北京后分设五城兵马司。即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正6品衙门。各设指挥1人,副指挥4人,吏目1人。负责治安、火禁及疏理泃渠街道等事。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卫戍区及公安局。

明代的兵马司隶属于兵部。清代的兵马司隶属于都察院。据说,兵马司初设时,街区凡有水火盗贼及人家细故之或须闻之官者,皆可一呼即应,救火、巡夜,清廉为政,不取分文。但是到后来日久弊生,始而捕盗,继而讳盗,终且取资于盗,同盗合污,不得人心。光绪十六年(1890)就有大臣向皇帝禀奏,“京城地面捕务不力,请饬整顿”。光绪二十七年(1901)撤销五城兵马司,成立工巡局。光绪三十一年(1905)九月撤销工巡局,成立巡警部。北京设置警察总厅和内外城警察厅。此为北京警察设置之始。至宣统末年,北京设置派出所,当时,内城有二百零四个派出所,外城有一百三十六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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