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维坐到沙发上,打开搜索引擎,搓了两下手掌,很小心地在输入框里打出了“秀导齐习”几个字。

搜出来的内容还真不少,乐维剔除掉了过于专业的东西,单独找出几个采访稿和视频,逐个点开来看着。

齐习说起自己的专业和时尚界相关内容总是滔滔不绝,但却很少提到自己的家庭和感情生活。只有一档谈话节目里,他稍稍讲到了有关爱情的话题。

齐习在镜头前很腼腆地说:“我总认为,这个世界上的爱人们应该是一对儿一对儿分配好的。有个人天生就是为你而来,他不一定有多好,多优秀,但两个人遇到了,就是能严丝合缝儿地紧紧贴在一起。不管心情多沉重,哪怕要面对死亡的威胁,被那个人随便几句玩笑话,也会立刻轻松起来。那个人就好比你世界里的神明,只需要大手一挥,什么烦恼啊忧愁啊顾虑啊挫败啊,就统统烟消云散了。”

乐维愣愣听着,对齐老师嘴里所说的“那个人”充满了嫉妒,甚至他脑子里还忽然窜出了个念头,很希望“那个人”就是他,或者说,很希望自己能成为齐老师的“那个人”。

“嘀嘀——”笔记本电量不足,发出了警报,乐维一激灵,从奇怪的幻想里跳了出来。

他有点被自己凭空冒出的念头儿给吓到了。这该不会代表着……他喜欢齐老师吧?

是啊,不喜欢的话,为什么总想要和齐习待在一起呢?还想着去保护人家照顾人家,就连看到齐老师和别人亲近都会老大不痛快。

可是活到二十几岁,自己都没有过这方面的感觉啊?难道说在监狱里蹲了三年,每天睁眼闭眼看到的都是大男人,就这么生生把性向给拐带得跑偏了?还是说齐老师身上,真有什么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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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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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敌全都是大猩猩

乐维很想要找出点儿依据,来证明自己对齐老师的感情纯属依赖和崇拜,只是因为一时头脑发热、思维短路,才会误将其归类为了“喜欢”。

可惜他脑子里正源源不断往外涌着七彩泡泡,卟噜,卟噜,卟噜,愣是把自己给闪晕了,连基本的思考能力也一道丧失了。

在这种初恋少男般晕乎乎的状态底下,乐维飘进厨房给自己煮了碗“红烧老坛酸菜牛肉海鲜面”。以他的饭量,泡面一次能吃三包,同样口味的又恰好吃完了,那就干脆混着来吧。反正什么口味已经不重要了,他现在从里到外都麻酥酥的,连带着舌头也不顶事儿了。

填饱肚子,乐维一手抓着超人一手抓着蝙蝠侠,撅着屁股爬上了床。大被一蒙,难兄难弟三个躲在里头探讨起了“爱情”这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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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乐维的情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起码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那位“人生中最美好的初恋”到底姓赵钱孙李还是别的什么,他已经想不起来了,名字好像叫做丽丽,呃……也可能是露露。那女孩长相不算很漂亮,学习不是特拔尖儿,性格也平平无奇,唯一吸引乐维的地方在于,她是班上的中队长。

那时候的乐维还是个三天两头惹是生非的野小子,上课就喜欢溜号、聊天、接老师话把儿,下课就喜欢翻墙、逃学、和高年级男生打架。而中队长是老师安插在班级里的卧底眼线,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只要谁调皮捣蛋了,中队长就把他的大名往小本本儿上一记,那个人就等着倒霉吧,被拎到办公室去罚站挨批都是轻的,闹大发了还得打电话找家长呢。

乐维在被老乐拿鞋底儿抽过几次屁股又被王大美逼着跪了几次搓衣板之后,渐渐学聪明了,让他做乖宝宝他做不来,但是拉拢腐蚀一下别的乖宝宝,倒不算啥难事儿。所以乐维摇身一变成了中队长的狗腿子,今天给送管钢笔,明天给买瓶饮料,一来二去,俩人混成了铁子,上学放学他骑着自行车,中队长就坐他后座上晃荡着两条腿啃棒冰。

给爱管闲事的同学看到了,就追在后头起哄说他和中队长是在早恋。乐维听见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更加来劲了。在他的观念里头,别人不敢做的事儿他乐维敢做,蝎子粑粑独一份儿,那就是能耐!

其实呢,乐维在高中之前都从没把心思放在姑娘身上过。他给自己设定了一个比跟小姑娘谈恋爱要伟大上无数倍的使命——那就是成为一名英雄!

在乐维的童年、少年时期,我们伟大的祖国竟然没有发生过一场对外战争,这让乐维感到深深的失落。他做梦都想要端着冲锋枪一跃跳出战壕,冲入敌营,单枪匹马干掉几十个敌人,然后高喊着“祖国万岁”英勇就义。每次想到那个画面里,他就热血沸腾。

后来这种对于战斗的渴望实在无法达成,他只好把意淫目标转移到了美国超级英雄们身上。既然不能拯救自己的祖国,就随便拯救拯救地球和人类吧。

除了为祖国而战,还有另一件事可以让乐维得到充分的满足感,那就是“行侠仗义”。有天放学路上,他看到几个社会小青年儿拦下一名小学生,凶神恶煞地想要抢钱,他当即撸胳膊挽袖子冲了上去,三下五除二猛一顿老拳,把那几个小子全给打跑了。当然啦,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浑身是伤不说,脑袋简直成了个血葫芦。

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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