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书包网 > 重生耽美 > 原始再来 > 第14节

“以前这里还住着驯鹿,不过他们现在去部落里生活去了,据说他们只靠拉车就能在那边生活的很好。”埃姆一边吭哧吭哧赶路,一边继续给白介绍那个部落。平时没人对这些感兴趣,能碰到愿意听自己讲这些的人,埃姆也很激动。“我们用来换火的黑石头就是他们拉过去的,也是他们拉我去部落的。”

“驯鹿?”白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

“他们头上有两只很大很坚硬的角,你们没见过吗?”又来了,这个埃姆又用一副看乡下人的眼光看自己,白心里很不爽,这时,布莱克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

“他说的应该是牛角龙,应该只是说法不同。”布莱克轻轻说道。

注:牛角龙,身高约7.5米,体重6-7吨。

白恍然大悟了。

“当然见过了!我还见过三个角的呢!”白立刻嘚瑟起来了。

“啊?三个角的……我还真没见过……”这回轮到埃姆郁闷了。

他们很快又开始交流起别的话题。

“这里比嘎吱草好吃的植物多了去了,不过这个时候嘎吱草是最好找到的,等到稍微暖和一点的时候还能吃到雪球果,你们住的地方一定比我们这里还冷,大概是没有了。”埃姆开始介绍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最好吃的肉是啮齿鼠,脂肪特别厚,用火一烤,肥而不腻,外脆里嫩……”

白和布莱克被他说得口水滴答,恨不得立刻抓一只啮齿鼠烤一烤。

“我们最喜欢厚甲龙了,虽然壳子很厚很硬,一个抓不好还会把指甲折断,不过他的肉嫩的不得了!”说着说着,白又开始怀念爸爸在的时候,上一次吃厚甲龙,还是爸爸在的时候,那时候他和布莱克还小,一起叼了一头幼年厚甲龙回家,完全无处下嘴,最后还是爸爸敲掉了他的壳子,爸爸看着他和布莱克开心的吃了一顿。

想到爸爸,白小心的看了一眼布莱克,果然,布莱克又陷入了对爸爸的怀念。不过他很快振作了起来,布莱克慈爱的看向孟九昭还有路易,

“以后我们一定要抓一只厚甲龙给宝宝他们吃。”

“额……壳子很硬很厚的……你们难道还吃过乌龟?那可真厉害,我只听爸爸说过而已,从来没见过,很好吃吗?”←这是不知不觉被误导的埃姆。

就这样,随着大家的边走边聊,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也越发深厚(?)了。

“搞不好我们是远方亲戚呢,这附近的族人多半都有血缘关系,你们俩多大了?你们长得真好看,回头我介绍对象给你们,你们一定会很受欢迎的。”埃姆有个非常不得了的爱好,他一旦觉得和对方熟悉了,就习惯性想给人家介绍对象。

原本轻松地气氛骤然无存,白和布莱克齐齐转头盯住了埃姆——

一瞬间,埃姆感觉自己变成了被大型猛兽的肥兔子(恭喜!你终于灵敏了一次!),抖抖抖,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埃姆小心翼翼的忍住想要哆嗦的yù_wàng。

“我、我问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吗?”为什么,同样是兔子,这两只怎么让人感觉如此有威压哦!

“我们成、年、了!”布莱克郑重道。他说完,不做痕迹的看了看自己和白,确认两个人确实没有露出马脚,这才放心。

幼崽生活在成年族人中间,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布莱克和白从小就被爸爸如此告诫了。

堪塔斯确实喜欢孵蛋没错,但是在幼崽长大一些,有资格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后,他们对于别人的幼崽就不热心了,一旦有了冲突,他们可以毫不费力的杀死别人的幼崽。所以,白和布莱克对于要到一个“堪塔斯部落”部落这件事,内心其实非常谨慎。

看到埃姆懦懦的点了点头,他们决定今后再提高一点警惕,绝对不露出原形,他们的原形太好分辨了,一看就是幼崽。

埃姆想了半天,觉得可能是找对象那句话让这两个人不高兴了。

他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下白和布莱克,心里忽然灯泡亮了:这俩人……是一对吧?

看着这两个人风尘仆仆一身标准难民装的样子,他的脑海里迅速补充了一个狗血的私奔故事。

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埃姆心道。

三个人于是继续愉快的赶路了。

☆、27

他们的愉快心情终止于到达终点的那一刻。

看着地面上似曾相识的整齐裂面,埃姆的面色瞬间变得无比苍白——

“爸爸!哥哥!!”他加快脚步跑了过去,一边努力向裂缝下面望去,自崖底吹来的风力量非常大,几乎把埃姆吹个跟头,所幸布莱克及时按住了他。

“这里……这里原本是平地的……”埃姆颤抖的说着,绝望的转头看向布莱克。

“……”布莱克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看来,那场可怕的地动除了让他们和故乡天各一方,也让埃姆的家园消失了。

大陆的边缘被重新定义,原本没有交集的大陆合并在了一起,而原本隶属于一个版块的陆地却被强行割裂。

“他们或许到我们的巢穴那边去了。”布莱克也不知道刚刚那场可怕的震动到底让脚下的土地分裂成了几块,他只能这样安慰埃姆。

埃姆哭了出来。

看着他的遭遇,布莱克再度想起了和爸爸分离的那一刻,爸爸也是这么离开他的,想到这里,他的眼圈也有点红。

“幸好我们刚刚那场震动没有走散。”白轻轻的蹭了蹭他的肩膀。

停下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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