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在教会我懵懂无欺的同时,也教会了我怎么用枪。

这些,哥哥不知道。他只知道,要帮我摆平一切,他更不知道,重新回到地面上的那一刻起,我把他当成了活着的唯一希望,最后一根稻草。

如蚀骨之蛆。

他把我送去了自认为安全的孤儿院,在我心里,那是抛弃。

这辈子,我最恨别人背叛我,抛弃我。

是的,我恨着。我恨老爹没能活下来,恨他抛弃我。我恨那个从没见过面的娘,恨她没能活下来,恨她抛弃我。

我恨哥哥,恨他,抛弃我。

一个五岁的孩子,心碎成两块,一块都是恨,一块都是爱。

我爱他们,爱到发疯。

活着的叶修砚,视力不好,有幽闭恐惧症,见不得黑,不能看见一切软体有脚没脚的动物,夜里不能睡觉,一个人活着。

换了名字的五六,视力凑合,不喜欢门,很懒,记性不好,但是有哥哥跟养母。

于是,我变成了五六。

没有人知道那个懒得出奇并且成功活到二十六岁的五六,身子里住着另一个恶魔。那个恶魔,喜欢做变态,喜欢被变态折磨,喜欢毁灭。

什么都不知道的所有人,却喜欢逼着我把那个恶魔放出来。

一具身子里,怎么可能容下两个灵魂?

你死,我亡,就那么简单。

于是,二十六岁那一年,我让叶修砚活了,把自己逼到绝境上,然后给了自己一刀。

你以为这些是我的遗言?

恭喜你,答错了。

如果我死了,怎么可能让故事的后续继续摆出来?

说这些不过是为了给之前用几万字的话描述的所谓过去来一个总结而已。

真正的精彩,永远都是后续。

那一刀,死的,是可怜又可悲的五六。

我说过,我叫叶修砚。

是的,活下来的,是脖子上顶了一个洞并且声带永远毁掉的叶修砚。

叶修砚的命,向来被那时攥得死紧。

他不点头,没有人可以夺走,神也不行。

那时,是神。

我?

我叫叶修砚,今年二十六岁,是个喜欢被男人干的变态。

并且,现在就被男人干着。

☆、四十一

醒来时,第一反应是,啊,居然戳脖子都死不了。第二反应是,唉,哥哥你可不可以动作幅度小点?这么个动法是会死人的。

第三反应就是,哦,原来已经没法说话了。

那时在我背后,看不见他的脸,可他压在我蝴蝶骨上的手可是往死里的凉狠。

都说人在极度愤怒时四肢是热的,而极端的恐慌下,手脚是凉的。可眼下是在办着事,冰火两重天什么的,真是苦了他了。

转念一想,忽地又让我琢磨出来,感情是怕我真死透了才用这么种滑稽法子让我醒?

哥哥你可真能耐。

啧啧,居然是被疼醒的,真有创意。

东想西想的,倒没发觉那时是什么时候退出去的。回过神来时,我已经被掉了个躺在床上了,正面对上的是一张平静的脸。

真厉害,明明都气得方寸大乱了,还能面瘫样,到底是用了多大气力才轴住自个儿的面部神经?

“声带被你那一刀捣烂了,满意了吗?”

不满意。我要捣烂的是颈动脉,碍着声带什么事了?还有,绷带缠太紧了,脖子挤得难受。

“平日里再怎么任性我都随你,想要杀了我,我的命就给你。但是,谁允许你拿自个儿的命开玩笑了?没有我的允许,包括你自己都不能拿走你的命。”

所以我就说嘛,我的命都不是自个儿的,真是…

悲哀。


状态提示:第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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