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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叫雷米尔的男人,生于南郡的一个普通家庭。

这个家庭不富有也不贫穷,维持着还不错的生活,家人彼此相爱。雷米尔四岁的时候,他的妹妹出生了,那是个十分可爱的孩子,所有人都爱她。一切都很好,直到雷米尔的母亲死于事故。

雷米尔的父亲开始终日酗酒,开始出于悲痛,后来出于习惯,渐渐将事故补偿金挥霍一空,只能搬去便宜的混乱街区。他对自己的孩子们漠不关心,除了没有酒喝的时候,他会打自己的儿子——他至少不打女儿,小姑娘和妈妈很像,这是雷米尔小时候最庆幸的事情。

雷米尔很早辍了学,反正他在读书上没什么兴趣和天赋,不如把钱留给妹妹。他收过废品,卖过报纸,最后发现自己的天赋在打架上。他长得很快,能把企图抢他东西的高年级生揍得满地找牙,到他十三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不敢再打他了。他在附近打出了一点名堂,得到了一些帮派的看好,如果事情就这么下去,他大概会长成那种典型的黑帮混混。

有一天,雷米尔回家,听到他的妹妹在尖叫。他冲进房间,看见他醉醺醺的父亲压在十岁的妹妹身上,肥胖的手指往她裙子下摸。

桌子上放着酒瓶,当然,家里到处都是酒瓶。不过桌上那瓶特别大,属于父亲偶尔才能喝一次的不那么廉价的品种,瓶颈不长,瓶身是一种又沉又重的厚玻璃,哪怕空了也很有分量。雷米尔走过去,抓住瓶颈,用尽全力砸碎在父亲后脑勺上。

那酒鬼一声不吭地倒了下去,血流得到处都是。雷米尔把妹妹拉起来,抱住她,告诉她一切平安无事。然后他非常迅速地搜空了家里每一分钱,带着妹妹离开了那座城市。离开前他没去确认父亲的生死,无论如何,从那天起,他们就是孤儿了。

十四岁的哥哥带着十岁的妹妹,在南郡各地流浪了两年,最后在靠近前线的一个小镇落了脚。跟别处比起来,靠近人类与恶魔交战战场的地方物价相对便宜,对他们这些没有身份证件的流亡者也相对友好。尽管如此,距离安稳生活还很远。

他们可以这样贫穷度日,跟雷米尔见过的很多人一样,天天奔波打零工,疲惫地榨干自己的精力与健康,勉强在温饱线上挣扎一辈子。又或者,他聪明的妹妹可以去读书,找一份好工作,住在安全舒适的地方,跟一个不酗酒、不打人、会好好对待她的好人组建幸福的家庭——后者需要很多钱,很多很多钱。要怎么弄到钱呢?有人问雷米尔他妹妹卖不卖,那个人被他一拳打掉两颗牙。接着又有人问雷米尔要不要替人做点见不得光的活计,雷米尔说他得考虑一下。

两个未成年人的流浪会带来很多麻烦,迫不得已的时候,雷米尔偷过,抢过,甚至杀人过。他把剪刀捅进人贩子的肺,他用强盗的枪在强盗脑袋上开洞,他从被打死的匪徒身上爬起来,往尸体脸上啐血沫,从来不为此感到抱歉。可是自卫杀人是一回事,主动去杀无辜者是另一回事。雷米尔想象了一下自己对无辜的人开枪,比方说,一个大概十几岁的、什么坏事都没做过的、应该有个美好生活的小女孩……他没法想象。

雷米尔的妹妹聪明又善良,这样的人不该有个人渣哥哥。雷米尔的母亲生前说他应该做个好人,他不算好人,但他至少能不做个烂人。

下一年开春,雷米尔把妹妹托付给哥们儿,谎报年龄去了征兵处。与地狱的战争需要大量士兵,并且提供大量的补助,即便他第一年就死了,抚恤金也足够让妹妹一路读完大学。他认为自己不会这么早死,他在打架,确切地说,在杀戮上,有着非凡的天赋。

的确如此。

他一次又一次死里逃生,从一个毫无背景的底层小兵一直升到上士,若非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上的一些问题,他的军衔本可以更高。雷米尔不怎么介意,他没上过军校也没上过教会学校,没什么信仰,打仗完全是为了赚钱,又不打算一辈子待在军中。他在前线战斗了十年,他的妹妹跳级毕业,当上了小学老师;他的哥们儿做小生意赚了笔钱,加上他的资助,终于开了梦寐以求的花店。两人还结了婚,看在他们都很幸福快乐的份上,雷米尔姑且放过了监守自盗的朋友。

“退役吧,哥哥!”他的妹妹说,“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钱,换我们来养你啦。”

这不是妹妹第一次劝他,但这一次不同,花店已经上了正轨,而且他妹妹怀孕了。雷米尔动起了退役的念头,再过一年,他想,他还需要一大笔钱,好让妹妹和哥们儿随时有能从这座小镇上搬走的资金。大概是与恶魔作战多年的神经过敏,他老觉得这里离前线太近。或许等侄子或侄女周岁之后,他就能劝动他们搬去更安全的地方。

退役前的两个月,雷米尔在新闻里看到了妹妹的消息。因为新式恶魔驱逐武器的投放失误,一支恶魔大军冲破了防线,降临了防线数千里外的一座小镇。地狱之火烧毁了整座城镇,镇中无人生还。

妹妹,朋友,他们的孩子,学校里的孩子,花店的帮工,镇上的所有人,无人生还。

得知消息的一小时后,军营迎来了另一波恶魔袭击。

从很多迹象里可以看出来,雷米尔并不是一个沉得住气的人。他在大部分时候能冷静思考,可是一旦热血上头,他便什么都不顾了。他对父亲举起酒瓶,把脖子砸向屠刀,先做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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