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赵崇书就那般看着朝阳七年。

赵崇书用着七年的时间开始相信,哪怕朝阳是个直男,对待感情的认真会让他有着足够的时间去软化,却让朝阳认识他,朝阳喜欢他,一亦他喜欢朝阳那般。

可是...

原来,那些自信仅仅只是他的错觉。

原来,在他默默注视着,以为对着朝阳足够了解的自信背后,他所喜欢的人,早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一个与他同样性别的男人。

赵崇书与朝阳之间 ,一直是看似温润没有进攻性的赵崇书保持着主动。

主动与朝阳联系,主动维持着两人的感情,主动让朝阳习惯什么事都去找他。

但偶尔,赵崇书对于这种主动也会累,也会在内心期翼朝阳能够主动一次。

昨日忙碌一天后,赵崇书洗浴完,听着来电玲声响起,握着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是朝阳,那时的心情是那般的甜蜜,就仿若有人给他的心田撒上了蜂蜜。

“喂,朝阳,怎么想到我了?”

眉目舒展,嘴角控制不住扬起的赵崇书,极力让自己声音不流露一丝异样。

“怦,啊,不要了..嗯!...那里...啧啧...呼呼...”

凌乱的,不同于平日朝阳那种阳光的男音,那是一种带着勾人心魄的媚音。

赵崇书自从知晓喜欢朝阳之后,为了这份感情,赵崇书同样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关于那方面的知识,赵崇书却从来没有少了解过。书本,论坛,蝶片..方方面面透彻至底的了解,所为的就是在朝阳认识到感情之际,两人有着无限完美的第一次。

但在此刻,话筒里的人正愉悦至极的享受着一次完美的欢乐。

但在此刻,话筒里的人正是他所最为喜欢的朝阳,可是带给他最为愉悦的第一次欢爱的人却不是他。

“书然...你...呼,啊..这个姿势..好怪...嗯!...”

粗重的喘息声中,手机无比清晰的传递着朝阳那处的声音。

凌乱的,勾人的,一场淋漓尽至的欢爱!

这个夜晚,赵崇书觉得自己有病,明明从确认电话那头朝阳是在何种情况下,心情瞬间由欢快变成沉重,甚至到最后的心痛的不像自己。他却依旧没有挂断电话,就那般近乎自虐的听着自己喜欢了七年的男人正在欢爱,跟着另一个男人无比愉悦的欢爱着!

赵崇书这辈子一直是父母心中的榜样,读书后认真的当着三好学生,学生楷模,毕业后,哪怕再是不愿,为了父亲的期望,他依旧接下了父母的事业.倾尽全力的去摸索,只为让父亲经营一辈子的事业爬上顶峰。

赵崇书这辈子惟一的一件叛逆事情,也就是他是个弯的,还用了七年的时间默默的喜欢一个男人。

手机的电量在两个小时后,终于没电自动关机。在关机的前一刻,电话那头依旧传出朝阳那带着些微哭泣音的低呤。

低呤缠绕在耳,脑中不受控制的脑补中某些激烈而令赵崇书心痛的画面。

两个小时的接听,手机已然滚烫,赵崇书握在手间,只感觉手机在此刻仿若能灸烧他的肌肤般。

月色由初升早已升至半空,明亮而清冷。

初春的风,透着窗户吹进,原本舒适至极的清爽在此刻赵崇书感觉,却是带着无尽的凄冷之意。

时间滴滴答答的走着,时钟转了一圈又是一圈。

月挂半空,又慢慢坠落,漫天的红霞开始主控整个天际。

手间的手机早已经由滚烫变成冰冷,但赵崇书依旧握着,就那般握着,身躯挺立,仿若已然失去了所有的感觉。

“赵崇书,大懒鬼还在睡觉吧,哈哈哈,快起来快起来。哦哦哦,大懒鬼大懒鬼,大懒鬼就是赵崇书!哦哦哦!”

熟悉的,微带着些微稚气的男音忽而响起,尔后迅速响彻整个房间。

那个声音就仿若一个魔咒,能让赵崇书清醒的魔咒。

保持同一个姿势一个夜晚的赵崇书终于动了。他踏着先是有些缓慢后迅速的步子走至柜台上按下的闹钟的暂停键。那带着些微稚气的喧闹男音瞬间消失,还屋内一个清净。

闹钟完全与整个房间的高端不搭,外表破旧,材质廉价。

那是朝阳在高三那年与赵崇书一次逛着夜市摊,怀着逗趣心理买下送给赵崇书的。那闹玲更是朝阳带着无比夸张的表情录下。

“赵崇书,以后听着这个玲声,我看你睡不睡的着?不用太感激于我。”

那时朝阳的话语已经过了数年,赵崇书依旧清楚的记得。

约摸是高考结束时,朝阳曾跟赵崇书索回这个闹钟,理由是这闹钟实在是太丢份了。

赵崇书当初用着一种无比理所当然的表情说着被他丢了。那时朝阳似乎还有些生气,生气他怎么可以轻易丢了,好几日之后方才用着大度的表情表示原谅了赵崇书。

但朝阳却不知道,所有朝阳送他的东西,哪怕再是逗趣,再是廉价,赵崇书都一直留着,从不舍得丢弃!

这个闹玲,哪怕再是被别人嘲笑,他一直留着,从高中到大学,直至现在他在外头已经是社会精英,他依旧留着,甚至每每早上听着这个闹玲声起床,已然变成了他心中某中不可言喻的甜蜜。

但...

显然是时候该丢了。

赵崇书握着闹钟的手重了重,拎起放下又是拎起,终究却是怎么也做不到无比简单的把闹钟丢至垃圾筒这个动作。

舍不得,怎么也舍不得!

漫天的红霞渐渐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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