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心跳加速,身上也开始冒汗。

“坏人!”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响起。

秦晓慧顺着声音看去,四个跪着的铜像,秦晓慧走到铜相的跟前,跪着的这个秦桧,完全就是一个陌生的相貌,跟他完全没有相似之处。秦晓慧长久地看着这具铜像,最后说了一句:“接着跪吧。”

再也没有勇气往里去了,秦晓慧转身出了岳庙。

走在岳庙后的山林间,秦晓慧看到了一棵正在花期的梨树。入迷地看着这一树的梨花,秦晓慧觉得这很像临安相府里的那棵,连枝桠生长的样子都像。

“同志,”身后有人喊了一声。

我丫的长的这么像同志?秦晓慧愤然转身,然后愣住。他看到了岳云的脸,一模一样的带着憨直的笑容,只是着了一身笔挺的军装。

“会之?”来人轻轻地唤了一声。

秦晓慧从呆滞中惊醒,“你,你是?”他不敢认,因为不知道这是不是老天爷的又一次耍弄。

“我是应祥,现在叫岳酝,”我们年轻的军医说道。他从岳庙一路追到了这里,看着这人望着梨树发呆,一样的相貌,只是换上了一身的警服,他却能肯定他找到了要找的人。

“应祥?”秦晓慧扑到了对面这人的怀中,原来这是真的!

“会之,我找到你了,”岳酝把怀中的人紧紧地抱住,他在这个世界已经找了这人二十六个年头。初来这个世界,他便被吓到,通过一个小婴儿的眼睛,他看到了许多他从来不知道的东西。说实话,岳酝不喜欢这个世界,因为在这里的历史与他所知的不同,这里的岳飞和岳云冤死于风波亭,而凶手竟是秦桧,这样的历史差点让带着前世记忆的岳酝发了疯,他宁愿自己不知道这历史。不过,后来岳酝自己也想通了,这个世界的秦桧不是他的相爷,只要这样想,心就不会难过了。老岳家祖上三代也都是军人出身,所以这一世岳酝还是穿上了军装,但他选择了学医。前一世征战沙场,杀了很多的人,那么这一世他就要做一个救人的人。

“真的是你?”秦晓慧伸手摸摸面前人的脸,这幸福来的太突然,让他怀疑自己在做梦。

“是我,”岳酝说着,低头吻上怀中人的唇。

空山寂静,夕阳西下,无人再来打扰这一对重逢的恋人。前一世,烽火硝烟,人如浮萍,有太多的誓言最终成空。所幸他许了他来生,所幸他们能在这个再没了金戈铁马的年代里相遇,前一世错过了的手,这一世彼此都不会再松开对方的手。

微风轻轻拂过,梨花飘落。

“这次会是一辈子了吧?”

“嗯,一辈子,一生一世。”

作品正文 1

热闹的菜市场,卫生不是太好,但胜在菜价便宜,所以这家惠民菜场每天都是人来人往,生意兴隆。但生意好,有时候也会让人心烦,比如说招贼掂记。

秦晓慧跟大队长唐文武蹲在买鱼虾海鲜的片区,他们已经蹲在这里快两个时候了,秦晓慧打了无数个的呵欠,穿上了警服,他才知道原来警察这个活计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昨天这菜场有菜贩就是提醒了一位自己的老主顾要看好钱包,结果就被一个小贼捅了一刀,脾脏破裂。为了这一刀,这一带的民怨终于爆发,派出所看来是治不了这帮目无王法,猖狂之极的小偷团伙了,于是秦晓慧所在的刑警大队出马接了这趟任务。

“你昨天干什么去啦?”唐文武大队长现在看这秦晓慧就头疼,再这么打呵欠下去,他不如干脆让这小子睡觉去好了,省得让人认为他这个大队长虐待下属。

秦晓慧揉一下眼睛,他昨天晚上跟他的小云儿滚床单来着,但这话不好当借口说给唐大队说,不然小贼就先不用抓了,唐大队这正经人,能把他当流氓先办了。

“问你话呢?”唐大队叼了根香烟在嘴里。

“昨晚失眠,”秦晓慧说,看看唐大队叼着的红南京,又拍顶头上司的马屁道:“我看我老爸房里还有条中华,改天拿来给你啊。”

唐大队很了解秦晓慧家庭状况地说:“你不怕你老子的皮带,你就拿吧。”

“没事,”秦晓慧笑得开心不已,“我妈说了,我老爸再拿皮带抽我,她就和老头子散伙。”

唐大队叹气,点了烟抽,他很怀念以前的那个秦晓慧,精明干练,哪成想,当了三年植物人后,失忆了,然后就成了现在这副欠抽的样子。毛毛糙糙不说,成天不着调,脑子里活像生了草,他要是秦大参谋长,早一顿皮带炒肉丝请这秦三儿吃了。

秦晓慧看看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谁是良民,谁是小贼他是一点也看不出来,忍不住又去找唐大队的抽,“我们站这儿有用吗?不如换个地方?”

唐大队说:“去哪里?”

秦晓慧说:“去大门口,那里还有保安在,还有板凳能坐呢。”

唐大队嘴里香烟掉地上了,“秦晓慧,”他对秦晓慧说:“你是不是脑子又被车撞过了?执行任务呢,你要板凳坐?!”

“玩笑,玩笑,”秦晓慧忙就改口,他都站了两个小时了,身子后头某一部位还酸涨着呢,早就站不住了。

“这里是海鲜区,”气归气,唐大队还是念着这位是失忆人士,耐着性子解释道:“来这里的人身上都带着大钱,不会只带蔬菜钱的!”

秦晓慧打着呵欠,“这年头有钱人其实吃素的多。”

唐大队说:“你又跟我耍贫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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