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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乖乖让我爱301-第三百零一章佳偶成怨侣

琳琅自然不会将独孤玦的隐疾告诉锦娘,而且,现在锦娘只怕有所怀疑,为了独孤玦的颜面,她只得再次在扮演了妒妇之后扮演yù_nǚ啦。

她贼贼地笑着,神神秘秘道:“其实王爷身体好得很,你想想,他打起仗来一个人能单挑无数个敌人,还能几天都不合眼的,区区我这小身板哪里就吃不消?只是啊,你看看,我呢,只是个和亲公主,在苍梧没有强大的娘家能帮王爷做任何事情,人嘛,也不是美的天下第一,惊天地泣鬼神的,王爷那么出色,是个女人就喜欢……既然我别的不行,那就只有在这个,闺房之乐上面想办法留住他。”

“就算他的心思活动,可是,你想,一个人,再好吃的东西吃撑了,也就不会再想着去吃的,对吧?”琳琅心里骂自己,真是厚颜无耻,、荡无度啊。

独孤玦,你要是真敢出去偷吃,看看你对得起,我这黄花大闺女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来么?

看到锦娘惊讶的羞红了脸的样子,琳琅还得装出一副欲求不满,过来人的样子。

他哪里知道,其实锦娘才是那个“欲求不满”的过来人。

只是她的欲不是体上的满足。

想当年,泉国皇中,情窦初开的锦娘,见到年轻英俊的将军宋浩,那样英俊的男子,如何不倾心?

花园中,回廊下,月色里,郎情妾意,海誓山盟。

一道和亲圣旨,如同九天银河,便将一对有情人要生生分离。

偏偏那是国家名族大义,锦娘不能不从,而私定终身,她又怎么敢说要留下嫁与宋浩为妻?

宋浩自然也不敢提他们的两情相悦,还不得不领命送心上人千里迢迢的去和亲,以她的青春和体来换取那个小国的安宁。

不想,到了边境上,几次遭劫,最后那次,锦娘终于决定,不顾一切,天涯海角,为了自己自私一回,与宋浩私奔。

宋浩也是一路挣扎,劫后余生,他带了锦娘逃往他乡,隐姓埋名,只想一生相守,做一对平凡而幸福的夫妻。

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经历磨难,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

后来呢?

后来……没有了。

因为,结合是幸福的,但有人说那是走向坟墓。

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他不是将军,她不是公主,没有奢华的殿,没有剑气如虹。

他不会耕种,她不会纺织;他没有经营的手段,她不会过算计的日子。

而她过惯了奢华被人服侍的生活,他也不愿她受委屈,大手大脚,花钱如流水,还不觉心疼。

本来就是仓促出逃,身上并没有太多的东西,随身的首饰等物被人哄骗,压低了许多换得的银两没有多久就用完之后,他不得不学着农人扛起锄头去种地,她那纤纤十指也泡进河水中,为人洗衣。

他种的地不够糊口,她洗的衣不如人意,常常拿不到什么报酬。

贫贱夫妻百事哀。

她们开始为谁做饭争吵,为对方没用互相指责,为丢弃了大好前程埋怨。

当佳偶变成怨侣,发现对方象换了个人,不再是当初那个深情无限的心上人。

她不是春日里,娇羞明艳的公主,他也不再是意气风发,前程无量的少年。

他是面目黝黑的农人,不会侍弄庄稼的蠢材,她如同村妇一般,喋喋不休的叱责男人的无用,自己的瞎眼。

看看茅草做顶,泥土为地的屋子,看看身上的布衣衫,脸上日渐糙的肌肤,这样的日子,她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真不知道,当初怎么就会想着私奔,那是多么幼稚愚蠢的决定!

终于,在一队商人经过那个偏远的小山村时,她趁着早上的薄雾,跟在后面逃了,这一次,是一个人,逃离的是穷苦,看不到头的苦日子。

原以为,她的逃婚会带来一连串的反应,可是,从一些旅人辗转的消息中得知,泉国安好,并无什么泉国公主逃婚之说。

她不敢回去,只是漫无目的的四下漂泊,为人做点简单活计糊口,直到遇见一位游方郎中,好心收留,才有了安身之处,学了些医药。

然而,她这张美丽动人的脸蛋却也是惹祸的苗,不断有人来提亲,或者骚扰,终无宁日。

郎中那里呆不下去了,再次游走,竟来到了苍梧。

那些和亲公主都死了,殉葬了,只有泉国公主做了摄政王妃。

摄政王知道不?

就是苍梧最美的男人,最有本事的战神啊。

据说,摄政王不轻易为女人动心,却偏偏爱极了这位名唤薛琳琅的王妃,为了她还将一手遮天女王的同胞哥哥给杀了。

这些传言听得锦娘心惊跳。

她才是真正的公主啊,那个女人又是谁?

有谁会傻乎乎地冒充一个和亲公主去嫁给一个据说荒无度,后女子经常会莫名死掉的半老头子?

可那么好运的嫁给了那个传说中冷血无情,却是苍梧第一美男独孤玦?

好奇心驱使着她来到苍梧的京城。

那日,正是摄政王出兵,街头巷尾,全是围观的百姓,其中女人最多,老的少的,美的丑的,为人妇的,待字闺中的,目光全在门前那一身如墨铠甲的男子身上。

那是锦娘第一次见到独孤玦,曾经,她以为宋浩就是最美的男人,可是在这样一个令周遭一切都失色的男人面前,她也震惊了。

从前的自己竟是井底之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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