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豹胎易筋丸的毒发作起来可要命,难过的是他居然没死,这意味着我又要被他要挟着呼来唤去当女仆。

话说这小子睡起来都这么美啊……我用鼻子嗅嗅他的脸,鼻头被他下巴上冒出来的细小胡茬刮得有点痒,不禁一个大喷嚏,把他彻底惊醒。他第一个动作不是睁眼,也不是抬头,而是准确地摸到他的剑,抬手掐住我的脖子按在地上,剑尖已经抵上了我的颈动脉。

“夏壮士别动手,是我啊……”我大叫,四脚朝天。

☆、谜一样的高富帅

夏奏眉心一压,似乎听出了我的声音,看我的目光里多了一丝不解和惊讶。虽是有疑问,可他的剑还是一丝一毫不肯放松,锋利的尖端就抵着我的脖子,再进一寸,我就会当场飙血。

晨间的微风吹拂着我的狗毛,他的发丝披散下来,划过我的鼻头,我想打喷嚏,可一直忍着,但是俗话说得好,忍字头上一把刀。我终于受不了,又是一个大喷嚏,心想这下完了,简直等于自己把脖子送上去自戗。

说时迟那时快,他移开了武器,松开掐着我脖子的手,我得以保身。说来也对,一个大男人按着一只狗,还用剑加以威胁,实在太丢男性群众的面子了。

我不住咳嗽着,丫力气大的,没给剑戳死也差点被掐死。“多谢夏壮士手下留情。”

“你是人是妖?”他帅气地把剑送回剑鞘,虽然满身伤口,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他的反应还那么快准狠,明显受过专业训练。

我乖乖坐在一边,思考一番,打算把自己说得神秘一点,也好让他对我有所顾忌——“我既是人,也是妖。”

“人妖?”

我当场吐血身亡。

他一手揽过我,清洗猪大肠一样把我从头到脚扯了个遍,好像要把我的皮揭下来似的,我用后腿踹他的胸口,用尾巴扫他的脸,他仍然坚持我是披了狗皮的……狗。

“哎哟别扯了,你以为我喜欢这样不人不鬼的么?”我钻进他怀里,头枕着他的手臂,用圆圆的眼睛跟他对视,“自从姐姐我到这儿来之后,就是这样白天黑夜不同的模样,为此,我都快吓死了,但这更加说明了我的不一般。你……可有什么惊天秘密要告诉我?”

“没有。”他面无表情,但手却把我搂紧了些,果然啊果然,我变成狗之后可爱多了……但是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我久久合不拢嘴。“别怕,跟我走,我养你。”

科学实践证明,男性dna和女性有百分之零点三的差别,男性没有女性进化得高级。不要小看着百分之零点三,要知道,大猩猩跟人类的差别也只有百分之一。也就是说,在女性面前,男性只不过是十分之七只大猩猩罢了,所以,他们的任何伎俩,在我眼里都像是马戏团的大猩猩在骑车。

“别花言巧语了。”我翻个白眼,“你想骗我回去红烧还是清炖?”

“你不想要豹胎易筋丸的解药了?”夏奏眉尖一挑,吃定我似的。哼,你就狂吧,到最后还不知道是谁吃了谁。

我斜睨他,“你给我吃的当真是豹胎易筋丸?”

“夏某还有一日丧命散,三少奶奶想试试吗?”

“夏壮士真是威武雄壮啊……”我泪流满面,“你要带我去哪里?”

“自然是夏某的故乡。”夏奏顺着我背上的毛,“既然项府被灭门,夏某的管家一职已无着落,不如趁早回乡,也好谋一份新差事。”

忽悠~

“三少奶奶也是项府灭门案中幸存的人,不如跟夏某回乡取了解药,再作其他打算。”

接着忽悠~我不以为意地撇嘴。

“夏某说到做到,三少奶奶放心。”

“放心个毛!”我想挣脱,却被他抓着尾巴。

“此地不宜久留,跟我走。”也对,此地不宜久留,你昨晚杀了一个人在旁边呢,哪个杀人凶手还留会在凶案现场?说罢,他已经扶着墙站了起来。他受了那么多伤,连唇色都还是淡淡的,身子应该仍旧很虚弱,但在自然光线下,却更显英气。

这小子,个子还挺高。

他带着我上街,去卖衣服的店里买了好几套衣服,顺便也按我的尺寸买了几套给我,那银票,哗哗的流出去,我都看呆了,心想,丫是个货真价实的高富帅啊。

“我饿死了,你有钱没有,我要去买好吃的。”我摇着尾巴,吐着舌头笑。

当我坐在一品酒楼的豪华包厢里,看着一桌子的鸡鸭鱼肉,我的眼泪再次不争气地涌了出来。我的好日子来了,不管他是爱好红烧还是清炖,甚至是油炸,我都先跟了他再说。

由于夏奏有伤在身,只能吃些清粥小菜,而桌子上那些红烧蹄髈、烧鸡烧鹅、糖醋鲤鱼、鲍参鱼翅煲、银耳燕窝羹什么的,竟全是点给我一个人吃的。我的双目赤红着,在桌子边跳来跳去,一会儿啃啃猪脚,一会儿舔舔鲤鱼,可恨我还未变成人形,不能用筷子。和我凶残狰狞的吃相不同,夏奏吃得十分优雅从容,得空时还帮我剔剔鱼刺什么的。

“吃不完能打包吗?”我殷切地看向他。

“不必。”

“为毛?”我噎住了。

“我没有吃剩菜的习惯。”

敢情我有?我这不是怕吃了上顿就没下顿么?

“三少奶奶喜欢的话,以后每顿都可这般丰盛。”他放下纯银筷子,拿起一边的布巾拭了拭唇角,“结账。”

一品酒楼的老板亲自进来了,见我们一人一狗吃得风卷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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